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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
审结一起盗窃预付式虚拟电子货币案件

  本报讯(张雨虹)近日,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审结一起盗窃预付式虚拟电子货币案件,被告人于某获刑3年8个月,并处罚金。
  2023年7月至10月,于某利用从事淘宝客服的工作便利,在工作期间违规查看买卖双方聊天记录里的京东E卡账户和密码并绑定到自己的京东账户上,再通过在闲鱼平台帮助他人代购商品及在闲卡宝平台售卖提现的方式销赃。经查明,于某盗窃京东E卡面值共计26万余元。
  2024年1月4日,于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次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后于某退赔被害人陈某、吴某的经济损失,并向公安机关退缴赃款。